山东青岛律师在线 曹兴群律师:受贿数额就有些难以确定的怎么办? |
分类:法规解读 时间:(2016-07-27 14:03) 点击:166 |
山东青岛律师在线 曹兴群律师:受贿数额就有些难以确定的怎么办? 对于受贿罪中的财产性利益,在确定受贿数额时,一般是以财产性利益转移给行为人(或者行为人指定的人)的时间来计算数额。例如: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,收受请托人提供的股份。因为行为人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,俗称“干股”。如果进行了股权转让登记,或者有证据证明股份发生了实际转让的,受贿数额按转让时的股份价值计算。股份未实际转让,以股份分红名义获取利益的,受贿数额为实际获利数额。 对于汽车而言,如果请托人将车给行为人使用,行为人一直没有归还,直至案发,在这种情况下,汽车的价值即为行为人受贿的数额。
该文章已同步到:
|